贵州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月1日起施行
中工网讯 2月10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2025年2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统一调整为每月1917元。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基本标准按照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确定。2025年2月1日起,贵州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标准1890元上调至213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跟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同步。
此次调整后,贵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月均1701元提高至1917元,月均增加216元,上调幅度为12.7%,将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根据相关规定补发的失业保险金,按照补发月份对应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
(劳动时报全媒体记者 程瑞林)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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